项目概况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00-05680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81750.68
最高限价(元):1681750.68
采购需求: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被服洗涤服务
一、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1.洗涤消毒作业场所管理
2.建筑布局与设施要求
3.设备、用品及洗涤用水要求
4.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分拣与储存操作要求
5.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6.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7.资料管理与保存
8.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烘干与整理过程要求详见国家卫健委最新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附录A
9.清洁织物采样及相关指标检测方法国家卫健委最新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详见附录B
10.其他要求
(1)被服的回收及发放时间须满足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2)中标人须派遣数量充足的服务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并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审核、清点被服的收集、发放等工作。
(3)被服等织物的洁净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4)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检视中标人,对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必须给出明确解释并限期整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如经过鞍山市中心医院考核达标,服务项目、标准及单价金额不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二年,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30分钟内)及报价(如果有最后报价,30分钟内)。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小龙13604227393,快递包裹最外层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 4.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参加会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5.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12-5555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方式:024-82512611
邮箱地址:yym48916@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9550880226176400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辉
电 话:024-825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