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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发布时间:2024-07-04 | 阅读次数:

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本级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李兴汉

 3.联系方式:0412-6614351

 4.联系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40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0304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5家入围评估机构。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回迁住宅约500处,商业网点300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约630处,车场约180处,主要对上述立山区国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当资产进行出租、出售等情况,需要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1

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房地产评估服务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鞍山市立山区2024-2026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 2024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hcgdl@163.com
 二、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K2103042024000001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
 五、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腾讯会议号:357 987 6180。
 六、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七、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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