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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鞍山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二)01包、02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GHCG2024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鞍山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01包大型排涝车B“一、实质性要求(★)★4、投标车型交车时必须取得工信部公告并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观喷涂及车身颜色,警灯警报安装要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要求,投标车型投标时提供车辆能够满足悬挂应急救援牌照条件的承诺函;整车符合GB7956.3-2014国家标准;”现更正为“一、实质性要求(★)★4、投标车型交车时必须取得工信部公告并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观喷涂及车身颜色,警灯警报安装要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要求,投标车型投标时提供车辆能够满足悬挂应急救援牌照条件的承诺函;整车符合GB7956.1-2014国家标准;”;
2、原招标文件中02包前突皮卡车“实质性要求(★)★1、投标车型交车时必须取得工信部公告并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观喷涂及车身颜色,警灯警报安装要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要求,投标车型投标时提供车辆能够满足悬挂应急救援牌照条件的承诺函;整车符合GB7956.12-2015国家标准;”现更正为“实质性要求(★)★1、投标车型交车时必须取得工信部公告并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观喷涂及车身颜色,警灯警报安装要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要求,投标车型投标时提供车辆能够满足悬挂应急救援牌照条件的承诺函;整车符合GB 7956.1-2014《消防车》最新国家标准中相关设计要求;”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49号
联系方式:0412-559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
联系方式:0412-880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佳楠
电 话:0412-88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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