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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一标段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300-02827/ LNSY.C22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29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监理要求”中“第三节 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01-05包)—档案管理人员”原要求为“人数:1;具体要求:具备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岗位证书”现更正为“具体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当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9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syzb7226775@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8、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9、本项目分五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与投标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

联系方式:0412-555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412-7226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乔

     电 话:0412-7226775

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9/22 17: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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