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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注:本项目图纸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中下载】[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 阅读次数: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HCGDL2021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12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3 评分细则中 序号3 技术因素“技术要求:1、品目1:闪光灯:可通过软件对光敏检测灵敏等级进行调节,1~6级可调(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品目2 LED补光灯:可根据环境亮度变化自动点亮或熄灭,环境亮度阀值10档可调(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品目3LED补光灯:支持通过摄像机远程控制补光灯点亮/熄灭(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品目4:红灯检测器:支持NTP校时/同步PC时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5、品目5 红灯检测器:支持设置红灯检测模式或绿灯检测模式(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6、品目6:红灯检测器:支持红绿灯信号输入异常判断时长,设置范围[1,300]秒(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品目7 900万像素抓拍单元:支持平整度和后焦手动调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8、品目8 900万像素抓拍单元:支持导入普通监控视频进行二次分析(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9、品目9900万像素抓拍单元:支持大型货车闯红灯抓拍功能,包括拖车,挂车,罐车,平板货车,集装箱牵引卡车等货车类型(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品目10900万像素抓拍单元:具有加热模块,可感应到玻璃上的水汽,自动加热(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对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如存在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更正为“技术要求:1、六、超速监控抓拍系统第4项闪光灯第15条:可通过软件对光敏检测灵敏等级进行调节,1~6级可调(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四、电子警察第3LED补光灯第9条:可根据环境亮度变化自动点亮或熄灭,环境亮度阀值10档可调(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四、电子警察第3LED补光灯第10条:支持通过摄像机远程控制补光灯点亮/熄灭(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四、电子警察第4项红灯检测器第5条:支持NTP校时/同步PC时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5、四、电子警察第4项红灯检测器第3条:支持设置红灯检测模式或绿灯检测模式(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6、四、电子警察第4项红灯检测器第4条:支持红绿灯信号输入异常判断时长,设置范围[1,300]秒(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四、电子警察第1900万像素抓拍单元第7条:支持平整度和后焦手动调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8、四、电子警察第1900万像素抓拍单元第6条:支持导入普通监控视频进行二次分析(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9、四、电子警察第1900万像素抓拍单元第11条:支持大型货车闯红灯抓拍功能,包括拖车,挂车,罐车,平板货车,集装箱牵引卡车等货车类型(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四、电子警察第1900万像素抓拍单元第5条:具有加热模块,可感应到玻璃上的水汽,自动加热(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对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如存在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更正日期:202201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

联系方式:0412-521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

联系方式: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荟琦

电 话:0412-2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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