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内陆港项目可研和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300-053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内陆港项目可研和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暴雪天气,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1年11月9日13:30分延期至2021年11月11日13:30整,开标室由221变更为222(第五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受备份文件电子邮箱:2389988887@qq.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用于参加网上开标直播。因未提供联系方式而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代理公司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投标供应商未应答造成没有参加网上开标直播,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供应商在备份文件的电子邮件中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腾讯会议号:404 525 5055 密码为:255055。
8.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商务局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碧湖园1-75号
联系方式: 0412-5899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
联系方式: 0412-526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云鹏
电 话: 0412-526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