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墓碑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墓碑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NZHCGDL2020007
3.第二次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4月28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货。如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供货,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供应商解除采购合同,且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现修改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如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供货,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供应商解除采购合同,且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原付款方式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70%,剩余的30%货款分批在三年内付清全部货款。”现修改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50%,剩余的50%货款分批在三年内付清全部货款。”
(3)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原“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凡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应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属没有感染过新冠肺炎;没有其他可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的情形;近期(14天)到湖北有过旅行史或近期有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予参加,其他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鞍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删除。
(4)评分细则中原投标报价得分为40分,现修改为30分,评分标准不变。
(5)评分细则中原检测报告为“投标人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涉及本项目石材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与本项目所投包号石材相一致的全部检验报告,提供所投包号全部石材检测报告的,得10分,所投包号石材检测报告提供不全的,按提交检测报告所占比例得0-9分。”
(6)评分细则中原服务方案及承诺“1、服务机构人员配置(2分):根据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等方面进行评分,最多可得2分;2、售后服务机构装备(2分):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给分,满分2分;3、售后服务承诺(2分):承诺如果在供货期间采购人如果对产品样式有调整,或在供货过程中出现色差等问题免费负责调换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现修改为“1、服务机构人员配置(4分):根据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2分;2、售后服务机构装备(4分):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给分,优秀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2分;3、售后服务承诺(4分):承诺如果在供货期间采购人如果对产品样式有调整,或在供货过程中出现色差等问题免费负责调换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采购单位: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958号
联 系 人:于海
联系电话:0412-55165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项目联系人:翟力墨
联系电话:0412-2211900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