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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恒温恒湿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及制冷机组和舒适性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7 | 阅读次数:

鞍山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恒温恒湿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及制冷机组和舒适性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修改与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鞍山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恒温恒湿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及制冷机组和舒适性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HZB2018035

1、更正事项: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进行更正,望周知!

澄清事项

澄清内容

澄清前

澄清后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10-资格后审P6

评标时,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以上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后补),缺少上述原件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时,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后补),缺少上述原件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库房保障资质证明P25

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人员配备资质证明P25

提供相关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相关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3、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澄清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4、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鞍山市肿瘤医院      

    址:鞍山市立山区莘华路339                          

联 系 人:刘珏祥                          

联系电话:0412-645718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              

项目联系人:杨丽娜  刘翠

联系电话:0412-26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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