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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艺体馆改造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0 | 阅读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艺体馆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已由鞍山市财政局以鞍山市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情况表(ASZC201603000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集中采购单位为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消火栓、电气、器材等工程的监理。工程施工总投资266.5670万元,监理最高限价7.43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本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图纸请与项目单位联系。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如未办理入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库联系电话: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613 900分,地点为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上述网站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7. 联系方式

人: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                    

    编: 114001                                  

人: 金老师                             

    话: 0412- 6054335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编:  114000

人:黄湘宁 许晓萌

    话: 0412-2263062

    真:  0412-22630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号:070402032926403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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