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基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基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5G044),澄清内容如下:
一、01包招标公告中品目号21产品名称全不锈钢解剖台“数量8个”更改为:“数量1个”;
01包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中品目号21产品名称全不锈钢解剖台“数量8个”更改为:“数量1个”。
二、此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2月5日 9点30分”。
三、其他条款不变。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