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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地热水探采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3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地热水探采井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名称: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地热水探采井项目

4.工程地点:鞍山市文旅区及汤岗子西侧

5.投资总额:40万元

6.工程范围:文旅区及汤岗子西侧钻探300米探采井各一口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承包商条件

1、承包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液体矿产勘查乙资质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证书(必须是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入库联系电话: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特别提示:承包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承包商下载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圆整(¥8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2.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迟到视为弃权。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 时。

4.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房间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资金到账后直接将合同价款的80%支付给承包商,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决算评审报告后,采购人再将合同价款的15%支付给承包商,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七、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人:  黄湘宁  于霞

        话:0412-2263062  0412-22630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号:0704020329264037080

户  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庞宝金

电  话:13188073499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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