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度春秋两季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师范学院的委托,为鞍山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度春秋两季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学生书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学生书款100%。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度春秋两季教材采购项目
2、招标人:鞍山师范学院
3、交易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4、项目预算:480万元
5、招标内容:2015-2016学年度春秋两季教材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转帐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专户,以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实际到帐为准,投标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如项目分包需注明所投包号。
(3).为方便投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按包分别开具)。
(4).收取保证金的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5).收款单位: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7).银行账号:21001483601052504059
(8).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4-23180403 袁女士
8、资金来源:学生教学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内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投标人库的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新闻出版总署办法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格,有良好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
7.投标人必须具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出版社出具的合作证明。
8.投标人应具有多年从事高校教材采购供应的经验,并为三所以上全日制本科高校采购供应教材,具有良好信誉。
9.投标人在省内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网点,且经营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3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26室。
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红蕾
电 话:0412-296083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公司账号:21001483601052504059
联系人:平 川
电 话:024-23180489-807
传 真:024-23180219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