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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医院医疗设备升级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4-04-04 | 阅读次数:
 

采购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千山医院委托,对“医疗设备升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4D00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最高限价(元)

01

1

数字X线摄影装置

1

进口设备

250,000

2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电解质分析模块

1

进口设备

750,000

合计

 

1,0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6.2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指定的代理商

6.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采购公告发布: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采购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采购时间:20144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八、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千山医院

联 系 人:李海

联系电话:0412-822036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12-5215886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2-5215886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15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0412-558681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四年三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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