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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4-03-17 | 阅读次数:
 

采购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公安局,对“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4X003)进行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1.

商务车

1

89300.00

2.

商务车

1

89300.00

3.

商务车

1

105800.00

小计

284400.00

02

1.

轿车

2

247800.00

小计

247800.00

03

1.

轿车

2

247800.00

小计

247800.00

04

1.

轿车

2

164600.00

小计

164600.00

05

1.

越野车

1

240800.00

小计

240800.00

总计

1185400.00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5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陆辽宁省内各财政网站,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采购公告发布: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采购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采购时间:2014 3 21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特别说明:经财政部门批准,本次采购各包如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继续实施采购,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含两家或一家)可以继续采购。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5501054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12-5212882

传真:   0412-5586806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2-521288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15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0412-558681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四年三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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