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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车辆采购

发布时间:2014-02-17 |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消防局委托,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88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要求

最高限价(元)

01

1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2

 

1,800,000

02

1

城市主战消防车

1

进口产品

3,400,000

合计

 

5,2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01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02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不包含02)

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7.3  投标01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国消防车强制性认证3C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

7.4  投标02城市主战消防车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验收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国消防车强制性认证3C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陆辽宁省内各财政网站,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3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消防局

联 系 人:王诗阳

联系电话:0412-5596510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12-5215886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2-521588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15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0412-558681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四年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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