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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0 | 阅读次数:
 

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本项目三次公告以本次发布为准,原20131115日发布的公告及相关内容作废。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水利局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202室)

3.项目名称: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水利局

5.投资总额:90万元

6.工程范围:办公楼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等专业维修改造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125,竣工日期20131225

二、承包商条件

1.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

2.承包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入库联系电话: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承包商下载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承包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承包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8)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的二级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及该建造师三年内承担过的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需提供原始合同(合同金额应不小于70万元);

9)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2.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1127上午9:30时。迟到视为弃权。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31127上午9:30 时。

4.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1 房间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拨付资金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85%,其余资金待竣工验收后,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的并经相关业务处(室)核准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金额,按拨付程序拨付。

七、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人:黄湘宁 任晶石

        话:0412-2263062  0412-226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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