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支队轿车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轿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60)澄清内容如下:
将原采购项目文件第6页中第15条:对质量保证金的要求“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清。”变更为“无要求”。
其他条款不变。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