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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31 | 阅读次数:

建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文件编号:04122016080337)

建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16年10月26日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评标室结束,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书面形式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处反映,联系电话:0412-5555762,或向鞍山市发改委反映,联系电话:0412-5542719。

中标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

中标人名称

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705681.55

定标日期

20161031

公告日期

2016930——2016108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崔庆君

 

招标代理人: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联系人:王珞群

联系电话:024-22510496-803

传真:024-22510496

邮编: 110013

E-Mail:823562669@qq.com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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