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2014年6月23日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书面形式向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412-2213707)、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12-553574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处(0412-5555762)反映。
中标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中标人名称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姜长彬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土方、土建、装饰、给排水、中央空调、太阳能、消防、电气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中标价格 |
26753143.21元 |
工期 |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0日 |
定标日期 |
2014年6月23日 |
邀请日期 |
2014年5月28日—2014年6月4日 |
招 标 人: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1甲
联 系 人:王 斌
联系电话:0412-2299322
招标代理人: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 系 人:尚禹彤
联系电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