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山区群乐、新兴、机电机装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2114 | 工程名称 | 鞍山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山区群乐、新兴、机电机装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2114001001 | 标段名称 | 鞍山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山区群乐、新兴、机电机装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 | ||||||||
建设单位 | 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 | 建设地点 | 鞍山市立山区群乐、新兴、机电机装小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孙占胜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01095588 | 99.100000% | 365日历日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1.5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孙占胜 | 尹敏 | 万华北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孙占胜 | 代明辉 | 蔡一飞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兆根洋 | 杨平 | 罗爱军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CB【2017】41909],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1095588]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川建安B(2017)0090137],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川15116162518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赣建安B(2019)3003847],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701209],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70120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道路桥隧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1900019010038]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228200663]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103300086]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01095588 | 川1512014201518179 | 00234348 | ||||||||
投标报价 | 99.100000% | 98.900000% | 99.100000%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日 | 365日历日 | 365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51 | 84.51 | 70.18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0%,施工费率:99.1%;第二名: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0%,施工费率:98.9%;第三名: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0%,施工费率:99.1%。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