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外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8137 | 工程名称 | 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外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8137001001 | 标段名称 | 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外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填报单位 |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1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 | 建设地点 | 鞍山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何金明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00346254 | 95.000000% | 365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90.6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鞍山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何金明 | 申林 | 刘尧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何金明 | 申林 | 刘尧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尚彬 | 宋波 | 陈永强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建安B(2016)0125814],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346254],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346254]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CB[2007]01937],市政公用工程二级[0015112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CB【2017】41988],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00462532]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132101676] | 注册建筑师一级[15210133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S032101004] |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CD102100077]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 00346254 | 00151125 | 00462532 | |||||||||
投标报价 | 95.000000% | 98.000000% | 93.000000%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热力工 程)专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67 | 74.39 | 71.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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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部分综合费率2.68%、施工部分综合费率95%;第二名: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部分综合费率2.71%、施工部分综合费率98%;第三名:鞍山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部分综合费率2.65%、施工部分综合费率93%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