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鞍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02199 | 工程名称 | 驻鞍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七标段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02199001001 | 标段名称 | 驻鞍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七标段 | |||||||||||||
建设单位 | 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08月0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 | 建设地点 | 鞍山市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鞍山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吴长龙 | 黄兆权 | 廖丹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00049584 | 00501327 | 00510041 | |||||||||||||
投标报价 | 38647728.550000元 | 37643022.360000元 | 38831776.9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 |||||||||||||
评审得分 | 97.59 | 84.19 | 83.93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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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