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回族村污水一体化处理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0674 | 工程名称 | 鞍山经济开发区回族村污水一体化处理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0674001001 | 标段名称 | 鞍山经济开发区回族村污水一体化处理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鞍山达道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鞍山达道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03月2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9年04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鞍山经济开发区回族村内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申林 | 史继 | 李松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060801125 | 辽121161613551 | 辽221111224237 | ||||||||
投标报价 | 5842628.000000元 | 5856200.000000元 | 5858632.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14日历天 | 114日历天 | 114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2.83 | 65.29 | 57.97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候选人: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第二候选人: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与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第三候选人: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鞍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