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第嘉苑二期施工图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15 | 阅读次数:
                       
工程编号 21038520180724265 工程名称 金第嘉苑二期施工图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G2103852018072426511241932 标段名称 金第嘉苑二期施工图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 鞍山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8月17日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高新区 建设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368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颖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072100962 1685197.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弘艺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1685197.00 1966063.00 1497953.00
工程工期 45 天 45 天 45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71.35 44.45 28.4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