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8-08-15 | 阅读次数:
                 
工程编码 21032120180704554  
工程名称 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城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铁权 95172471.2100 0.00 0.00 城市道路;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铁权 95172471.21 92.80  
第二名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董青峰 94469165.34 79.93  
第三名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刘玉祥 95411649.58 79.55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1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填报单位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