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入围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13 | 阅读次数:
                 
工程编码 210301201807032723  
工程名称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入围项目  
建设单位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入围项目 鞍山凯晟场馆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鞍山市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鞍山艾尔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0000 % 0.00 0.00 土石方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凯晟场馆建设有限公司 1 5.00 78.00 投标企业入库前五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的中标公示只能显示前三家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会在中标通知书备注中说明中标入围企业
第二名 辽宁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5.00 63.00 投标企业入库前五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的中标公示只能显示前三家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会在中标通知书备注中说明中标入围企业
第三名 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5.00 62.00 投标企业入库前五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的中标公示只能显示前三家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会在中标通知书备注中说明中标入围企业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6日  
填报单位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8年07月1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