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设计二标段

发布时间:2018-03-21 | 阅读次数:
                       
工程编号 210381201802271090 工程名称 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设计二标段
标段编号 G21038120180227109011240673 标段名称 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设计二标段
建设单位 海城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3月2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3月24日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海城市 建设地点 海城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颜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CD101200080 42.1500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274200.00 8424000.00 7800000.00
工程工期 15 天 15 天 15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评审得分 90.31 47.76 40.4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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