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01 | 阅读次数:

新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 2016年10月31日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结束,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日(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书面形式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处反映,联系电话:0412-5555762,或向鞍山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0412-5682190。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新新小区配套施工自维用电工程

投标人排序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中标范围

项目经理

第一名

鞍山新能实业有限公司

¥1,929,199.62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侯天佐

第二名

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92,230.26

吴琼

第三名

辽宁亚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999,710.46

石振喜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崔庆君

联系电话:0412-2316559

 

招标代理人: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联系人:王珞群

联系电话:024-22510496-803

传真:  024—22510496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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