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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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5】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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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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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工农街31号
2.2工程规模:1.教学楼改造。拆除1844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4樘门窗,新增4903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 464 米雨水管和30平方米外门等。 2.实验楼改造。拆除1068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54米栏杆,新增1878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321 平方米内墙涂料,更换125米雨水管等。 3.艺体馆改造。拆除1696平方米外墙陶资墙砖及8樘外门窗新增4379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49 米雨水管和 84平方米外门窗等。 4.综合楼改造。538立方米砌块墙拆除、86外门窗拆除,新建269立方米砌块墙,新增2022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882平方米外门窗及室内无机涂料墙面天棚等。
2.3投资额:690.7 万元
2.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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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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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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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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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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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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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JY2025-ZJGC07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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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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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楼改造。拆除1844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4樘门窗,新增4903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 464 米雨水管和30平方米外门等。 2.实验楼改造。拆除1068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54米栏杆,新增1878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321 平方米内墙涂料,更换125米雨水管等。 3.艺体馆改造。拆除1696平方米外墙陶资墙砖及8樘外门窗新增4379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49 米雨水管和 84平方米外门窗等。 4.综合楼改造。538立方米砌块墙拆除、86外门窗拆除,新建269立方米砌块墙,新增2022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882平方米外门窗及室内无机涂料墙面天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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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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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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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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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范围:1.教学楼改造。拆除1844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4樘门窗,新增4903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 464 米雨水管和30平方米外门等。 2.实验楼改造。拆除1068平方米外墙陶瓷墙砖及54米栏杆,新增1878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321 平方米内墙涂料,更换125米雨水管等。 3.艺体馆改造。拆除1696平方米外墙陶资墙砖及8樘外门窗新增4379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49 米雨水管和 84平方米外门窗等。 4.综合楼改造。538立方米砌块墙拆除、86外门窗拆除,新建269立方米砌块墙,新增2022平方米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质感涂料外饰面,更换882平方米外门窗及室内无机涂料墙面天棚等。
2.6质量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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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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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2)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3)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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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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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 至2025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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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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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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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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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09:3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3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需递交,缺一不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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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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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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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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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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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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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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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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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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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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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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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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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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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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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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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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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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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412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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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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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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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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