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业务用房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业务用房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传染病医院院区内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16m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 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一)设计单位具有其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二) 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1)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5)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完工证明);(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责任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完工证明);(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10)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1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10:0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0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中应注明法人联系电话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与快递单上电话号码保持一致),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沟通,否则后果自负。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以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为准)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3.因为疫情原因,本项目投标文件仅接收邮寄,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直播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参加开标会议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投标单位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