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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扩建(一期)项目第一部分工程监理鞍山师范学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第一部分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2 | 阅读次数:

澄清文件2

 

一、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第一部分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210101TP002004986001001

三、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1、澄清文件1上传的图纸其中有损坏文件,无法打开,再次上传图纸,以本澄清文件2为准(图纸仅供参考)。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

3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及二次刷卡操作。

4投标人开标结束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开标记录表的电子签章操作,否则视为认同开标情况,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提示:投标人开标前一个小时进入项目并签到,有问题及时反馈,开标前未完成签到无法进行后续的开标环节(若无法签到请及时反馈,给新点技术人员预留解决问题的时间,请提前自行加群“辽宁省‘不见面交易’服务群”,群号:493771999,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5、项目经理答辩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留下项目经理本人的联系电话及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由于评审的答辩时间无法确定,开标当天24小时内项目经理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否则因项目经理自身原因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进行网络视频答辩的后果自负;

网络视频答辩方式:项目经理须为本人,开标前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软件,评标现场座机拨通项目经理手机号通知答辩并告知登录的会议号,项目经理输入会议号加入会议后进行语音视频答辩。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4.2“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

递交方式:网银或快递方式

1)采用网银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的由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自行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文件作废处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将汇款底单截图做到投标文件中。

2)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寄出,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址指定人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寄情况,否则因银行保函未邮寄到指定地址指定人而导致投标文件作废处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做到投标文件中。

注:银行保函要体现出投标单位全称,否则无法辨认投标单位的,出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取消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涉及的原件审核,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作为评委审核资料。投标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按照给定的承诺书模板(后附)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备法律效力,须以邮寄的方式提供。

以上5-7条提供的资料须一次一同邮寄不得分别邮寄,请于开标前邮寄到指定地点,指定人员接收,邮寄外包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即可,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合理安排邮寄,具体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出现缺漏的资料,接收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接收人员与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人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8、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延长报名时间四日,请于2020526日至202052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9、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年6月17日 10:00,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1房间。

10本项目工期更改为:2020年7月1日开工至2022年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729天。

11评审专家具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1专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属感染过新冠肺炎的;2通知参与评审之日前1个月内接触过新冠肺炎感染者或到过湖北及湖北以外重点疫区的;3接到评审通知时身体出现发烧、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4其他可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的情形。

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现场签定《评审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若隐瞒相关情况,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鞍山师范学院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525

 

 

 

 

 

 

 

 

 

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第一部分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10101TP002004631001001)的投标;

二、保证所提供的公章、印鉴等一切材料及信息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评标办法涉及的原件审核内容,投标人保证原件审核内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保证本公司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保证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保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保证公司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八、保证公司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资料组织工程实施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九、保证不因任何理由停工、怠工,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不造成上访案件。

十、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不出现安全伤亡事故,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一百。

十一、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等有关处理,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自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公章)            (签字并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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