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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7 | 阅读次数:

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已通过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项目编号:GYZBCG2017227

   3、项目授权主体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

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规模

汤岗新城主要发展城市居住和旅游、休闲,根据新城发展规划用水量预测,确定汤岗子新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模拟为近期1.5万m³/d,远期(2030年)5万m³/d。项目总投资5634.31万元。

本工程粗格栅、提升泵房及细格栅间土建工程按照远期5万m³/d设计、建设,设备按照近期1.5万m³/d设计。出厂水质符合现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2.2最高限价:1.663元/吨

2.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北侧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编号:GYZBCG2017227

2.6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注入项目资本金和市场化融资解决。         

2.7采购范围:项目采取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的运作模式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建设鞍山市汤岗子污水处理厂。

2.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1年。

3.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

4.社会资本申请人资格要求

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已参加了资格预审并合格的社会资本,直接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不允许再参加投标。

5.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直接进入竞争性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请自带U盘)。

3、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4.1、时间:2017年12月7日13:30时。

4.2、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224房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342号

联系电话:0412-2311229

联 系 人:易晓东

 

采购代理: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

联 系 人:尹铭、李晨曦

电  话:0412-8801558

开户银行:建行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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