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鞍山市胜利路等19条市管道路大修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于2017年11月3日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根据项目采购工作安排,现以公告形式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抚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鞍山市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
4 |
辽宁恒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实施机构
鞍山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人)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3、项目概况及总投资
3.1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主要包括胜利路等19条市管道路、28座桥梁、78处绿化及1条隧道的日常养护(小修)和大中修等运营维护服务,以及19条道路上的11187个路灯广告牌的经营(经营期从2020年到2032年)。
3.2本项目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对行政事业机关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认定,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本项目资产运营维护和经营权转让价值即项目总投资为353191.77万元。
4、采购内容及需求
4.1采购内容:PPP项目社会资本。
4.2项目运作模式:TOT(转让-运营-移交)。
4.3项目合作期限:运营期15年。
4.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4.5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政府出资10%,中选社会资本出资90%,共同在鞍山市组建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公司出资353191.77万元取得本项目项下的资产运营维护和经营权,合同期满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资产及其经营权等无偿、完好移交给鞍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5、资格要求
5.1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公开招标阶段如有部分条件变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动后的资料,并确保变动后的条件不低于资格预审时的条件。
6、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6.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投标人,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在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5室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统一交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000 3609 2000 67672。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9.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转账形式出具,转帐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9.3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10、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人:邱处长;
电 话:0412-555395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跃、宋小东;
电 话:15801626346、15201329177;
电子邮件:317186496@qq.com。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