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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 阅读次数:

海城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海城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已由鞍水发【2017】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城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

2.招标单位: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3.建设地点:海城市毛祁镇、英落镇、南台镇、接文镇、温香镇

4.工程规模:毛祁镇小河片区、毛祁镇赵八里片区、英落镇王沟片区、南台镇兴隆寨片区、接文镇夺獐峪片区及温香镇后双片区的水利专项工程。

5.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及自筹

6.工期要求:2017年 10  10 日开工至2017年 12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81日历天。

7.招标范围:建筑、安装、设备、重要材料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资额度:333.6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1.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1.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参加本次投标。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2.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2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2.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该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 9  5 2017 9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该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 9  5 2017 9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换,图纸费用:1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换。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暂定为2017 9  25  14 时 00 分,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3  房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4号

联系人:滕凯

电话:15841226668

招标代理: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帐    号:290856314062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邮    编:114200

电    话:0412-3232769

传    真:0412-3232769

联 系 人:王和清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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