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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用轮胎、滤清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3 | 阅读次数:

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用轮胎、滤清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用轮胎、滤清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NMD-162033HC-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01

轮胎10R22.5(16层)

1288

50

64400

02

轮胎11R22.5(16层)

1415

166

234890

03

轮胎12R22.5(16层)

1460

131

191260

04

轮胎245/70R22.5(16层)

1060

13

13780

05

轮胎275/70R22.5(16层)

1630

20

32600

06

轮胎275/70R22.5(18层)

1710

11

18810

07

轮胎295/80R22.5(18层)

1680

18

30240

第1包合计

585980

02

01

空气滤清器2448

95

13

1235

02

空气滤清器3046

123

236

29028

03

空气滤清器3046A

123

109

13407

04

空气滤清器2540

150

88

13200

05

空气滤清器2337(皮口胶)

107

248

26536

06

空气滤清器2845(双芯)

125

599

74875

07

空气滤清器3250

145

338

49010

08

空气滤清器2850

97

257

24929

09

空气滤清器2743(燃气)

123

268

32964

10

机油滤清器JX0710C2

9

1588

14292

11

机油滤清器LF16015

26

59

1534

12

机油滤清器天然气滤清滤芯

90

77

6930

13

机油滤清器JX0810A4

19

2208

41952

14

机油滤清器JX1023C1

42

2328

97776

15

机油滤清器JX0814A12

35

11

385

16

机油滤清器JX0818

45

118

5310

17

机油滤清器水滤芯

30

92

2760

18

油水分离器总成(道依茨)

102

592

60384

19

柴油滤清器CRF0810A

44

885

38940

第2包合计

535447

总计

1121427

招标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投标人的报价均不能超过各项单价和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9.投标人须承诺供货周期,即自收到采购通知到货物入库的时间,本市投标人供货周期不得超过一天,市外省内投标人供货周期不得超过3天,省外投标人供货周期不得超过7天。

10.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1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公交车用轮胎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2008或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3)、公交车用轮胎近三年内必须被地市级公交企业批量(使用数量100条以上)使用或为客车厂提供配套。(此项须提供合同和结账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02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公交车用滤清器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2008或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3)、公交车用滤清器近三年内必须被地市级公交企业批量(使用数量300个以上)使用或为客车厂提供配套。(此项须提供合同和结账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陆辽宁省内各财政网站,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0810(每日8: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80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2008或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 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被地市级公交企业批量使用(提供合同和结账发票)或为客车厂配套(提供合同和结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中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824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0412-56009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806

联   系   人:王达菲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16469

传    真:024-23414438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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