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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之委托,为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

2、招标人: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3、建设地点:千山区东鞍山镇前三家峪村46号

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工程内容: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投资额约为242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12895.16平方米。其中3#学员宿舍4层,约2897.22平方米;4#学员宿舍4层,约2897.22平方米;警务中心5层,约3774.64平方米;食堂及训练用房2层,约3326.08平方米;其中最大跨度8米,最高檐口高度19.2米,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投资总额: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万元整(24200000.00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陆万整(26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

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筑师。要求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需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二级以上含二级)。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2、报名要求:投标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报名。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午13:30时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王守元

电话:024-23301666-801

 

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兴工分行

帐号:7222710182800004114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电话:18640361651

联系人:席爽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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