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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至千山景区快速旅游通道(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4 | 阅读次数: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至千山景区快速旅游通道(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交通委员会的委托,为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至千山景区快速旅游通道(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至千山景区快速旅游通道(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3、建设地点:鞍山市境内

4、资金来源:自筹(勘察设计费纳入PPP总费用中)。

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预算文件

6、建设内容为:全长6.78公里,路基全宽51.5米,其中中间带9.5米,两侧各11.5米机动车行道、3米硬路肩、2米分隔带、4米人行道、0.75米土路肩;设置大桥1座(跨沈大铁路、鞍钢环市铁路、鞍钢专用铁路线)、中桥1座,平面交叉6处;随路建设排水、路灯、绿化等设施。

7、质量标准:合格

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具体设计周期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工程费:约4.54亿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

a.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单个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b.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企业没有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且企业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会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近5年业绩是指从201211日至招标时间所承担的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批复的日期为准。业绩以设计委托合同和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的相关资料为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信用报告原件;(6)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原件;(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会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报名。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已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13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鞍山市政府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联系人:费永亮                       

电  话:0412-589369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  编: 114005             

开户行: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账  号:213311660018010006952

联系人:杨丽娜

电  话:0412-2623002

传  真:0412-2623002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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