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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0 | 阅读次数:

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6]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100% ,已在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鞍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名称: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施工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包括DN400管材1491.7m、DN500管材669m;检查井111个;道路翻建2160m;路灯123盏。工程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为主干路。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2.5合同估算价为:34.25万元。

2.6招标范围: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兴盛路(人民路-解放路)(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7  522日开工至201710 31日竣工,计划工期162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1个以上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4)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投标人提供的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本工程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或道路排水综合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工程总造价,且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库可查,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注: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且监理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须与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库内容一致)。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7 4  20 日至 2017  4  24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4  20 日至 2017  4 24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 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5  12  13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邮编:

联系人:刘超

电话:0412-55539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 编: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满斯林

电话: 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

传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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