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 阅读次数: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交通委员会的委托,对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是选定合格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该PPP项目总投资估算8.96亿元。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协助招标人组织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采购)阶段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编制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招标项目情况书面报告,落实开评标场地;负责协调各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评审工作,依法办理项目备案工作及办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项目完成后协调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2.3服务要求:

2.3.1制定该PPP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3.2项目合同结构设计,及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的项目条件。

2.3.3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2.3.4组织(或协助组织)具体招标(采购)工作。

编制招标(采购)公告,协助招标人发布招标(采购)公告;进行项目推介,与潜在投资人沟通,解答问题;协助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组建供投资者尽职调查时使用的项目资料室;协助业主接待竞投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竞投人发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招标(采购)阶段出现的问题;其他。

2.3.5评审及谈判阶段。

协助评标工作(如协助邀请评标专家、协助召开评标会议、完成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评标报告等);协助业主向政府汇报;参与谈判;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合同。

2.3.6草签及正式签署有关协议阶段。

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协议草签(与投标人签署);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协议最终签署(与投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 

2.4预算金额:61.75万元,资金为自筹(纳入PPP总费用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发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且具有PPP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PPP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资料(代理业绩以代理合同(须提供原件)及可查询的正规网站上发布的社会资本招标(采购)公告和招标(采购)结果公示为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招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联系人:费永亮

电话:0412-5893696

招标代理: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帐    号:213311660018010006952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    编:114005

电    话:0412-2623002

传    真:0412-2623002

联 系 人:杨丽娜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