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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已由鞍山市立山区农牧水利局以《关于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立农字[2016]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对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进行河道清淤,恢复和提高河道防洪功能,改善立山区工农业生产条件和立山区生态环境,保障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2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

2.3建设规模:1#坝至胜利桥河段清淤量30.5万立。

2.4工程总投资: 863.14万元。

2.5计划工期:44日历天,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鞍山市南沙河(1#坝至胜利桥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总长1146.00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1月 13日至2017年1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要求:在投标报名期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进行报名登记。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7年1月 13日至2017年1月 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获取地点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6日下午14:00,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虑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财政局网》、《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 鞍山市立山区

系人: 丁先生

电话:15541238117

招标代理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电话:024-23872861

传真:024-23874755

联系人:张男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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