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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回迁房燃气大配套工程(二标段)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1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回迁房燃气大配套工程(二标段)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回迁房燃气大配套工程(二标段) 监理(二次公告)已由鞍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鞍发改审投【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内容)。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鞍山市回迁房燃气大配套工程(二标段)监理(二次公告);

1.2招标人:鞍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内;

1.4建设内容:平安街、康宁街燃气大配套工程、康宁街燃气大配套工程、正阳一、二街、木兰街燃气大配套工程监理;

1.5合同估算价:6.37万元

1.6招标范围:工程共敷设中压燃气管道11.34公里,新建倪家台中低压调压柜1台;(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1.7工期要求:2016年12月22日开工至2017年11月22日竣工,计划工期334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1.9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

1.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投标报名时间: 20161121日至20161125日的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后请于 20161121日至201611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另附图纸,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6121313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4.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5.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35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412-222234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邮  编:110004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公司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联系人:王娜、马群  

电  话:024-23180489-813

传  真:024-23180219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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