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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区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31 | 阅读次数:

千山区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为千山区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千山区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项目地点:千山区大屯镇陈家沟村、东房身村

4.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可以兼投所有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陈家沟村2400亩;

     二标段:东房身村2400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拦标价一标段2393182元,二标段2408925元

6.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15日(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招标范围:千山区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9.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标段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6年11月7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  嵩

电    话:0412-232170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公司账号:133051516010015047

联系人:王珞群

电  话:024-22510496-803

传  真:024-22510496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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