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路南延LED照明工程监理(鞍山路至黄山路)(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路南延LED照明工程监理(鞍山路至黄山路)(二次公告)施工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鞍发改审投【201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鞍山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市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中央投资为40%,市政府投资为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2工程规模:道路总长1800米,为城市次干道;铺装机动车道沥青28362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6547平方米,沿路敷设给水、雨污管线及安装路灯等。照明工程为新安装97盏照明灯,新建1座路灯箱式变电站。(中华路南延LED照明工程监理(鞍山路至黄山路)安装路灯40基)
2.3合同估算价:12445.00元。
2.4招标范围:中华路南延LED照明工程监理(鞍山路至黄山路)。
2.5工期要求:2016年11月28日开工至2016年 12 月28日竣工,工期30日历天。(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3)具有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或未送达到制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1号
联系人: 易晓东
电 话:0412-231228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斜对面
邮 编: 110000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乔涛、赵红梅、王琦
电 话:024- 23228300
传 真: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