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鞍山市千山区汤海隆庭(汤三棚户区改造)外配套道路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的委托,2016鞍山市千山区汤海隆庭(汤三棚户区改造)外配套道路三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6鞍山市千山区汤海隆庭(汤三棚户区改造)外配套道路三期工程项目
2、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
3、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4、工程概算:812.62万元
5、建设内容:全长814.66米。道路规划红线22米,其中,中央12米行车道、两侧各1.5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其中排水工程需铺设暗渠W×H=2.8m×1.8m与W×H=2.6m×1.8m.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范围:2016鞍山市千山区汤海隆庭(汤三棚户区改造)外配套道路三期工程施工
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7月28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配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后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11月01日14时整,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
联系人:钟亚光
电 话:0412-23130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公司账号:21001483601052504059
联系人:王娜、张鑫
电 话:024-23180489-804
传 真:024-23180219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