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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风景名胜区(北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5 | 阅读次数:

千山风景名胜区(北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为千山风景名胜区(北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千山风景名胜区(北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监理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治理区主要分布于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北沟,本区范围约4.9km2,区内目前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其分别分布于五佛顶景区、龙泉寺景区、无量观景区、古道关西海湖景区、大佛寺景区及圆通观景区。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计划投资14.13万

6.工程工期: 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1月30日,53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2、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在投标报名期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出售。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7-271号)

五、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

联系人:罗兴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33398                     邮  箱: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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