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鞍山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1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委托,就该单位的“鞍山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编号:ASZC2016080006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鞍山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

2、本项目估算价为:160万元

3、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鞍山市

4、项目规模:改建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验室788.7平方米。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1年

7、质量标准:合格

8、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办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六)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七)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并完成的类似工程1个。

(八)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入库登记证明(承包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如未办理入库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请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于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5日,每天9:00—11:30、13:00—16:00至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不含其他资料费),到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并完成的类似工程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上述网站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14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联系人:田明武

联系电话:0421-824994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8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31092876

 

 

2016年9月1日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