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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河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9 | 阅读次数:

南沙河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沙河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已由鞍山市水利局以《关于下达南沙河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鞍水发[2015]1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及市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市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位于鞍山市城区东部、千山正门东侧,千山东路直通项目区,交通便利、人杰地灵。山中一年四季景色各异:春天梨花遍谷山花满壑;夏天重峦叠翠,郁郁葱葱;秋天漫山红叶,落霞飞虹;冬天银装素裹,雪浪连绵。美景佳境终年纷呈。本地土地肥沃,物产颇丰。盛产南果梨,葡萄等水果。

全村总面积12km2,总人口2248人,现有耕地1349亩,人均耕地0.83亩,年人均收入10000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

2.3建设规模:治理河道全长240m

2.4工程总投资: 163.94万元

2.5计划工期:1个月

2.6招标范围:治理河道全长240m,新建浆砌石挡土墙护岸工程351m、清淤长度240m、下水管改线80m、溢流堰工程3座,回水面积2220㎡及钢混桥补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一年);并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8号)进行报名登记。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获取地点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8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下午13:30,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虑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韩家峪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办公室

地址:千山风景区

联系人:毕岩、李杰

电话:18904200048、18242272222

招标代理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8号

电话:024-31371575

传真:024-31371575

联系人:任伶丽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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