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鞍发改项医(20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中心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7351.14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1层,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部分包括教学用房、临床技能模拟中心、示教病房、学员宿舍等;门诊病房楼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3层,病房8层,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合同估算价为:8502.76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施工。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5年12月28日开工至2017年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5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申请人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申请人须具备近5年的已完工程项目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合同总额500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0平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申请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入辽手续及入鞍诚信档案备案手续(外埠企业适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2申请人须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持项目经理IC卡刷卡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在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77号
联 系 人: 李福刚
电 话: 15042200719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 周东升
电 话: 024-23399018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