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15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岫岩县2015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在各级管理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岫岩县2015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2、工程地址:新甸镇大山村、雅河办事处花园村、仙人咀办事处双泉村
3、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工程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
6、工程规模:新甸镇大山村烧中组灌区、雅河办事处花园村五组灌区、仙人咀办事处双泉村七组灌区。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2、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或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2号)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时0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27室
五、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岫岩县岫岩镇阜昌路10号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12-781123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2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0416-3900054
传 真:0416-2889305
E-mail:lxztbgs@126.com
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