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基层大队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基层大队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基层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鞍发改项投【201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已在鞍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基层大队业务用房项目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师院街东、市第一看守所北。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本工程为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集成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占地为25011m2,建筑面积为9388m2,地下1层,地上9层,总高度35.4米,宽19米,长52.6米,框架结构,抗震烈度7度,为二类高层建筑(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合同估算价:3318万元。
2.6招标范围:
基层业务用房(土建、装修、给排水、采暖、电器、空调、消防排烟喷淋、消火栓、送风等)、围墙、门卫、消防水池、院内道路、场地回填、网络、安保设备费及电梯设备费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2015年9月22日开工至2016年9月30日竣工,共计374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装饰装修三级资质的企业也可以报名,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报名投标报价不得低于3000万否则按废标处理特级企业不得报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人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 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0日 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解放路41号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 编:114001 邮 编:118002
联 系 人:谢德元 联 系 人:王洪月、高惠娥
电 话:0412-5866502 电 话:0415-3195013
传 真: 传 真:0415-31950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yzbdl@126.com
网 址: 网 址:www.lnfy.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779000209000366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8/19